关于光电缆交货盘编印盘号的暂行规定
光电公司:
为使光电缆交货盘从进货、产品制造过程(指拉制成品)、及成品电缆盘出厂后便于追溯,现规定光电缆交货盘在进厂后,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在验收合格后,对每盘须进行编盘号。盘号的编制方法:NO:年+月+累计个数。如NO:021035可理解为:2002年度10月份送进的第35个电缆盘,为区别光电缆盘编号,在光缆盘盘号前加英文“G”即NO:G021035。盘号由验收人员负责编号,并有登记台帐,产品生产过程中(指拉制的成品)装盘时,操作工应将光电缆交货盘盘号记录在工序控制参数记录表备注栏中,包装成品光电缆盘时,包装操作工应将不电缆交货盘盘号记录在发货清单上,计检科检验员在对光电缆盘装有的成品进行检验时,须将盘号记录在相应的成品出厂检验记录表中,此盘号可以作为产品出厂编号控制,成圈电缆产品编号按正常要求控制。
本规定为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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