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商评定的有关规定
1、目的:建立供应商评定程序。
2、范围:a新供应商评定;b合格供应商的删除;c重新评价。
3、职责:各职能人员本着对企业负责,对工作质量负责,对供应商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赋予的职责,确保供应链成本z.ui低化,接受集团的检查、考核。
4.1分管副总经理的职责
4.1.1分管供应商评定工作;
4.1.2负责评定过程中的人员调配;
4.1.3负责对评定过程中人员工作质量的检查与评定;
4.1.4对评定的结果予以审查、批准并对后续责任承担5%的处罚。
4.2供应处职责
4.2.1负责组织对新供应商评定及资料发放工作;
4.2.2根据市场收集的信息和新供应商的申请,积极推荐有能力的供应商;
4.2.3根据新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认真审查该供应商的销售业绩以及行业当中的声誉、服务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4.2.4参与对新供应商的现场审核,并按审核计划要求及时完成;
4.2.5负责收集合格供方在日常交易当中的有关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数据,以及在生产中挑选出的不合格,定期给予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否则承担相应的处罚;
4.2.6对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以及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时报检;
4.2.7履行赋予的职责,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有损企业形象、经济利益、荣誉和不法行为负责;
4.2.8对在生产过程中或交付后使用中因材料不合格导致后果并具有责任行为的承担相应的40%处罚。
4.3企管处职责
4.3.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文件,认真审查该供应商有无生产出合格产品所需的技术条件;
4.3.2对提请的合格供应商的删除给予技术上的审查,并给予判断;
4.3.3参与供应商的现场审核,对有关技术条件以及质保能力进行审查、记录,并给予判断,并按审核计划要求及时完成;
4.3.4对生产过程中在用材料质量的反馈给予定期分析,分析其质量动态,以便作出有关措施,对导致后果并具有责任行为的承担相应的5%处罚;
4.4.5履行赋予的职责,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有损企业形象、经济利益、荣誉和不法行为负责.
4.3.6根据质检科的统计分析结果,评价其分析结果的有效性,落实整改
措施,如果达到撤消条件,应及时通知供应处,否则承担相应的处罚;
4.3.7对以后出现的因技术文件导致的错误承担相应的100%责任.
4.4质检科职责
4.4.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文件认真审查该供应商有无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所需的检验条件及检测设备;
4.4.2参与供应商现场审核,并按审核计划要及时完成;
4.4.3在现场审核中,对有关检测条件进行审查、记录、并给予判断;
4.4.4对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以及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时检验,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准确率需在95%以上;
4.4.5在日常工作中,对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不合格,应及时给予统计分析,定期对所有供应商品质量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及时报企管处进一步落实措施,否则承担相应的处罚;
4.4.6履行赋予的职责,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有损企业形象、经济利益、荣誉和不法行为负责;
4.4.7对因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后果并具有责任行为的承担相应的30%处罚.
4.5生产设备科职责
4.5.1参与供应商的评定;
4.5.2配合做好候选供应商的放小样工作;
4.5.3对只有在生产过程才能发现的流程性材料质量或质检无法检验的材料质量给予记录并对任何异常现象及时反馈给质检科、供应处,否则承担相应的处罚;
4.5.4对因生产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导致后果并具有责任行为的承担相应的20%处罚;
5.新供应商评定程序
5.1新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5.2供应处根据市场调研,结合供应商的申请,组织对新供应商进行评定;
5.3供应处审查资料中有关销售业绩、行业中的声誉、服务、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有关内容,并作出评价;
5.4企管处审核资料中有关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技术条件、产品标准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必备设备并作出评价;
5.5质检科审核资料中有关检验标准和与之相适应的必备计量器具及检测设备,并作出评价;
5.6供应处根据以上各评价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并指派审核组长;
5.7现场审核前,审核组长应制订相应审核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5.8审核组成员根据各自赋予的职责,对供应商各方面进行审核、记录、评价;
5.9根据评价内容,供应处召集相关部门确认该供应商是否可以进行候选供应商,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6.候选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程序
6.1合格供应商采用动态循环管理,当合格供应商被删除时,需要补充新的合格供应商时,应从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给予选择;
6.2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候选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合格供应商被删除的程序
7.1对以下现象不能及时整改的,均应从合格供方名单中给予删除,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承担相应处罚.
7.2在日常供货中,发现有不及时交货率一个月达20%时,季度达10%时,并不能及时整改的;
7.3在生产中剔除的不合格占整批次的10%时;
7.4在进货检验中,退货率达10%时(包括降级使用);
7.5在产品交付后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因材料质量问题达2次的;
7.6在产品交付后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7.7日常售后服务措施,不能及时处理率一个月达20%时,季度达10%时.
8.重新评价的供应商按新供应商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