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缆护套印字及其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包装盘等用厂名的统一管理规定
各厂(公司):
为使电线电缆护套表面印字和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包装盘等用厂名的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要求对其作如下规定:
一、电缆护套表面印字
1、根据护套料不同选择不同油墨,印字方式采用油印或喷码印字,除合同要求计米外,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与下一个标志的始端之间距离,应为500MM,其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辩认、容易耐擦、美观。
2、印字字高的规定
护套表面印字的字高应为成品电缆外径下限值的20%-30%。
3、印厂名的要求
在合同中未详细注明印“XXX制造厂名称”的(即“安徽天康集团天康光电有限公司”或“安徽天康光电有限公司”或“安徽天康集团天长市仪表厂”或“安徽省天长市仪表厂”),一律印“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有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印字
其护套表面印字包括:制造厂名、型号、规格、电压等级、生产许可证号、计米(根据合同要求)、年份(根据合同要求)。
5、强制性安全证产品的印字(CCEE认证)
其护套表面印字包括:认证号、CCEE长城标志、制造厂名、型号、规格、电压等级。
6、无任何证号产品的印字
其护套表面印字包括:制造厂名、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根据合同要求)、计米(根据合同要求)、年份(根据合同要求)。
7、附“成品电缆护套印字内容”。
注:在护套表面不需印任何字的,务必在合同中注明。
二、合格证、检测报告用厂名
1、合格证尺寸大小按原规定执行,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一律用16K纸。
2、“合格证”正面,“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封面印刷的厂名一律为:
中国 安徽
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长市仪表厂、天康光电有限公司)
其加盖的检验专用章按本规定“一(3)”条相对应的“制造厂名”执行。
三、包装盘用厂名
包装盘外印刷的集团公司名称为:“集团名称”,“制造厂名”根据合同规定的厂名按本规定“一(3)”条进行印刷,印刷的字迹应清晰、整齐、美观,无歪斜、拖影、重影等缺陷,印刷字迹的大小要与包装盘大小相适宜。
四、对出品产品的要求按合同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与原规定有不同的,应按此规定执行。